江西本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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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江西/新余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11g*12袋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36020421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中标产品 基药 市场保护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医院和药 社区/乡镇卫生院
执行标准 | 颗粒剂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11g*12袋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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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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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
产品介绍: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橘红颗粒
汉语拼音:JuhongKeli
【成份】化橘红70.8g、陈皮47.2g、法半夏35.4g、茯苓47.2g、甘草23.6g、桔梗35.4g、苦杏仁47.2g、炒紫苏子35.4g、紫菀35.4g、款冬花23.6g、瓜篓皮47.2g、浙贝母47.2g、地黄47.2g、麦冬47.2g、石膏47.2g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;味甜。
【功能主治】清肺,化痰,止咳。用于痰热咳嗽,痰多,色黄黏稠,胸闷口干。
【规格】每袋装11克
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,一次1袋,一日2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【禁忌】尚不明确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忌烟、酒及辛辣食物。
2.有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结核、肺心病、糖尿病的患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3.服用三天,症状无改善,应停止服用,并去医院就诊。
4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
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封。
【包装】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每盒装6袋;每盒装12袋;每盒装20袋。
【有效期】24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10年版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36020421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10年11月23日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江西本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生产地址:江西省信丰县中端工业园
邮政编码:341600
电话号码:0790-70543210797—3336569
传真号码:0790-70578880797—3336856
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。